完善监督追责,健全“大监督”体系,这个委员会的成立具有标志性意义!

发布日期:2020-05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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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月26日下午,公司监督追责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例会,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、监督追责委员会主任刘晓清,纪委书记、监督追责委员会副主任李书鹏,公司在家纪委委员及监督追责委员会各成员部门负责人及代表参会。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助理马砺主持。

  刘晓清指出,监督追责委员会是在梳理总结公司前期大监督体系运行情况、根据上级合规性监督和违规追责新的要求,并结合公司内部监督实际需要而整合设立。监督追责委员会的设置具有标志性意义,公司对失职渎职行为和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置也将开启新的起点、迈向更高层次。对此,他提出四点要求:

  一是坚持违规必究,完善监督追责。要求各系统、各部门梳理、完善监督追责工作,对各项业务层级进行全覆盖,厘清工作思维,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,明确违规必究的方式方法,禁止出现“老好人”现象,营造公司敢于担当、风清气正的氛围。

  二是坚持监督在前,及时抓早抓小。公司试点成立监督追责委员会,目的是防范于未然,在可能引发企业重大失误的领域,早发现、早遏制,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。各业务系统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使用批评教育、谈话提醒、责令整改等手段进行处置,将苗头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

  三是坚持真抓实干,规范业务监督。公司各部门、各系统对公司重要业务违规行为处理清单做了梳理,共列出了198条。各系统开展业务监督检查中,要尽职尽责,发现问题线索上报要及时,不瞒报,漏报。

  四是坚持学习细则,认真贯彻执行。公司监督追责体系的建立,是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让公司管理体系更加完善、更加规范。公司、分公司、项目全体员工要加强学习并认真执行《公司监督追责实施细则》,为企业的健康有效运行保驾护航。

  公司监督追责委员会于2020年5月22日试点成立,整合公司监督委员会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委员会,实行合署。

  成立目的:为进一步做好合规运营,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监督体系,强化对失职渎职、违规经营投资、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等问题的核查和责任追究,做好失职、违规、违纪、职务违法行为的处置衔接。

  组织机构:监督追责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、执行主任由总经理担任,公司纪委书记任副主任。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委员会相关工作部署的第一责任人。

  委员会与纪委的工作衔接:

  (1)监督追责委员会发现党员涉嫌违反党的纪律或涉嫌职务违法的,移交公司纪委处理。

  (2)公司纪委在工作中发现单位或员工违规问题或线索,移交公司监督追责委员会处理。

  (3)分公司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所属部门或项目部及员工违规问题,可以根据本细则进行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理;对于违规情节较重的行为、需适用组织重处理或行政处分的行为、或追责对象为司管干部的,分公司应根据情况移交公司监督追责委员会处置。

  (4)分公司发现党员违纪行为时移交公司纪委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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